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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博图书馆接收捐赠文献管理办法


世博文献的采访、整理是世博图书馆的重要职责,社会捐赠为馆藏文献发展的重要来源之一。为鼓励捐赠,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,促进世博图书馆事业的发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接收原则
拟捐赠文献应符合以下要求:
1、主题应与世博会的申办、筹办、举办、后续发展密切相关。
2、应为世博图书馆缺藏,需要增加副本的文献。
3、必须是捐赠方有权支配的合法财产。
4、下列文献资料不予入藏:
(1)违反出版法、著作权法、档案法及相关法律的文献;
(2)破损、污损文献;
(3)内有划线、注记、眉批的图书(名人批注除外);
(4)多卷书中不成套的文献(海内外孤本除外);
(5)内容、时间失效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文献;
(6)其它不符合世博图书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。

二、对捐赠文献的处理办法
1、捐赠人填写《世博图书馆文献资料捐赠意向登记表》(见附件),发送至library@expo.cn。
2、世博图书馆根据入藏原则及相关规定,鉴定是否接受捐赠。
3、对于拟接收的文献,捐赠方可由以下方式捐赠:
(1)邮寄捐赠;
(2)到馆捐赠:捐赠者可将文献直接送到世博会博物馆世博图书馆;
(3)如捐赠文献较多或意义重大,可与世博图书馆联系,共同协商获取办法。
4、文献受赠过程中,如涉及有关支出(包括运输、装订、修复、报关等费用),应由世博图书馆请示世博馆馆领导,并按照世博会博物馆采购流程相关规定执行。
5、捐赠文献资源到馆后,世博图书馆即拥有对该文献资源的所有权,将按照世博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(包括收藏、开架阅览、转赠、交换等),尽可能使所捐文献资源有所利用,但无须知会捐赠者。

三、捐赠协议
对于数量较多、贵重的、意义重大的,或捐赠方有特殊条件限制的捐赠文献,双方将签署正式的捐赠协议。如捐赠方同时也是知识产权权利人,希望保留捐赠品的全部或部分知识产权权利,可在协议中说明。

四、捐赠回馈
对世博图书馆捐赠文献的机构和个人,世博会博物馆可提供以下捐赠回报以示感谢:
1、在书目记录中注明捐赠者,并在世博图书馆门户网站致谢。
2、捐赠文献如在世博会博物馆的展览或出版物中所使用,则注明捐赠方。
3、如捐赠资料较为贵重且意义重大,国际展览局及世博会博物馆将共同为捐赠者出具捐赠证书;世博会博物馆对捐赠行为公开宣传,包括但不限于世博图书馆门户网站、公众号等渠道。
4、其他形式的捐赠回馈可由双方协商。

五、其他
本规定由文献研究中心负责解释。



附件:《世博图书馆文献资料捐赠意向登记表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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